為深入推進“礪劍鑄盾2021”專項行動,努力營造平安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堅持擔當作為、盡職履責、持續(xù)發(fā)力,積極開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近日,經縝密偵查,運河分局成功破獲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6人,涉案金額達100余萬元。
案情回顧
2021年9月15日10時許,運河分局食藥大隊接報案人郝某報警稱:在滄州市運河區(qū)某鞋店內有大量假冒品牌鞋、衣服。接警后,大隊民警立即趕往該店展開全面?zhèn)刹楣ぷ?。辦案民警經過走訪調查、現(xiàn)場取證等工作,全面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單某的犯罪證據(jù)。2021年9月27日10時,在滄州市運河區(qū)某村將犯罪嫌疑人單某抓獲歸案,隨后辦案民警分別將其他5名涉案人員抓獲歸案,并扣押大量假冒耐克、阿迪達斯等品牌鞋(價值100余萬元)。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單某供述稱:其自2019年8月份至今,雇傭馬某、蘇某、李某、方某、陳某在某商城、某街鞋店內銷售假冒阿迪達斯和耐克鞋。辦案民警聘請阿迪達斯及耐克公司打假辦人員對現(xiàn)場查扣商品進行鑒定,經鑒定,現(xiàn)場查扣3500余雙鞋均為假冒鞋,且廠家未授權其銷售。
目前,單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民警提醒
購買知名品牌商品務必通過正規(guī)渠道,若購得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應及時將涉假線索向公安機關或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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