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完成后,對于申請人來說,終于可以松口氣了。但是,事實并非如此,如果后續(xù)商標使用不當,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商標撤三”。下面一品知識產(chǎn)權商標查詢小編就來給大家分享下關于商標撤三的一些問題吧,希望可以幫到您。
當心儀的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后,獲得該商標的方法便是申請撤三,可以從以下六個方便進行印證。
看商標是否使用。使用了,就看是否規(guī)范,比如是否使用在核準注冊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
看注冊人是法人還是自然人。如果是自然人,受自身主觀因素影響,商標可能會出現(xiàn)閑置;
看注冊地址是否一致。比對商標注冊的地址和實際經(jīng)營的地址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那就有可能不能及時接收到商標局下發(fā)的各種通知,不能及時作出回應,從而被撤銷;
看是否有經(jīng)營資質(zhì)。有些商品或者服務涉及到特定的行業(yè),需要具備特定的資質(zhì)才能正常經(jīng)營。比如食品、藥品。如果沒有相關資質(zhì),也就等于無法正常使用商標;
是核心商標還是保護性商標。如果擬申請撤銷的商標是注冊人主營業(yè)務所在類別上的商標,則撤銷可能性較低;如果是注冊人在非營業(yè)范圍上注冊的防御性商標,則撤銷可能性相對較高;
注冊時間長還是短,老商標還是新商標。一般而言,注冊時間越長,商標獲得有效管理和使用的可能性越低;注冊時間越短,商標得到重視和使用的可能性相對越高。
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商標注冊之后,如果不使用是對商標符號資源的浪費,也是他人注冊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攔路虎。對于閑置的商標,法律規(guī)定了到時“清理”的制度,也就是“商標撤三”制度。
自行改變注冊商標及其注冊信息的。商標注冊之后,商標注冊人不能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比如,對注冊商標文字、圖形、顏色等進行改變,之后還加上注冊商標的標識。如果確需改變,應該再次申請新的商標。商標注冊人也不得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如果確需改變,應該根據(jù)商標局的要求,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繳納規(guī)費,進行變更。
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一步:申請人提交申請
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一份《撤銷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書》,并書面說明一下這枚商標“不使用的情況”;
第二步:商標局受理
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后,給注冊人下發(fā)《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jù)的通知》,要求注冊人自收到這份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nèi)提交該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jù);
第三步:注冊人按期提交使用證據(jù)
商標局收到證據(jù)材料后,進行證據(jù)審查和事實認定。如果審查認定該證據(jù)可以證明注冊商標在指定3年期間內(nèi)有實際使用,會下發(fā)一份“商標注繼續(xù)有效的決定書”,反之,會下發(fā)“撤銷商標注冊的決定書”;
第四步: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對于商標局做出的撤銷決定或者維持決定,注冊人以及撤銷申請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提出商標撤三申請后,需要怎么證明對方“連續(xù)三年沒有使用商標呢”?其實,申請人是不需要證明的,需要商標所有人證明被申請撤銷的商標進行了實際的使用。
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lián)系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于聯(lián)系;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應查詢該撤銷商標的注冊情況,以該商標的現(xiàn)注冊人情況填寫《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
申請人應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在撤銷理由中說明被申請商標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有關情況;
申請撤銷注冊商標,應當自該商標注冊公告之日起滿3年后向商標局提出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撤銷經(jīng)異議裁定核準注冊的商標,應當自該商標異議裁定公告之日起滿3年后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申請撤銷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應當自該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的駁回期限屆滿之日起滿3年后向商標局提出申請;駁回期限屆滿時仍處在駁回復審或者異議程序的,則自行政決定生效之日起滿3年后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銷決定之日起15天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撤三是打擊他人惡意占有商標資源的直接手段,也可幫助掃清自己商標注冊的障礙,避免商標資源浪費,企業(yè)應當合理提出“撤三”以及規(guī)避“撤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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