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是指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商標局在對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認為該商標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因而不受理該申請、不下發(fā)受理通知書的情況。
如果不幸收到了商標不予受理通知時,我們也不必驚慌,這是商標注冊過程中很常見的情況,有機會可以進行補救的。商標注冊不予受理并不代表商標本身不能注冊,而是在申請材料等方面出了問題。申請人只需按照規(guī)定補正部分申請材料,就可以安心等待商標局的進一步審查。
那么,不予受理的商標申請問題都出在哪?
一般而言,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
1、申請文件缺少申請書、商標圖樣、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的;
2、申請書以紙質(zhì)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確申請書式的;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的;
4、申請書上未填寫商品/服務(wù)項目名稱的;
5、申請書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jù)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譯文件并加蓋申請人、代理機構(gòu)或翻譯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寫申請書導致無法確定申請人名稱、地址的;
7、申請書上申請人名稱、所蓋章戳或簽字、所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不一致的;
8、商標圖樣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
9、聲明以三維標志、聲音標志、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
10、聲明申請注冊集體商標,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集體組織成員名單的;
11、聲明申請注冊證明商標的,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證明其或其委托機構(gòu)有監(jiān)督檢測能力的證明文件的;
12、聲明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未同時提交填寫有共同申請人名稱并由其蓋章或簽字的附頁的;或提交附頁但未聲明是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
13、申請人為國內(nèi)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申請文件的;
14、境外公證未同時附送認證文件的;
15、未向商標局繳納規(guī)費的;
16、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但申請人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
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只是因為申請材料存在問題,與商標本身無太大關(guān)系,申請人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后,可以按照規(guī)定補正申請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按照指定內(nèi)容補正并交回商標局,如果期滿未補正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
商標注冊過程中可能會發(fā)生各種各樣的突發(fā)情況,如果對商標注冊流程不是很清楚的話,建議咨詢專業(yè)的代理機構(gòu),可以幫助你盡快完成受理,早日拿到商標注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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